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推进实施作为提高妇女地位、发挥妇女作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指导下,云南省不断健全妇女儿童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突显特点,有效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妇女儿童事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现。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规,实施保障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妇女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二是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显著提高。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妇女就业创业渠道不断拓展,就业服务培训不断加强,脱贫致富能力显著增强。2016年,全省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为44.96%,技能劳动者人数中妇女所占比例为42%,新兴产业、新兴行业的女性就业比例逐年增高。重视对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党政部门中女干部和女管理人员的比例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比稳步提高。
三是妇女儿童的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问题。加大“控辍保学”力度,2016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5%,其中女生巩固率为97.37%,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普通高校女生比例达到57.78%,女性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不断加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城乡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实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定期检查、出生缺陷预防、儿童定期健康体检、计划免疫等政策,并全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围绕妇女就业、参政、劳动保护、土地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等方面,我省先后制定出台多项法规政策,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妇女享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比例占46.16%,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女性比例占51.4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女性比例占44.88%。
五是男女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日益优化。全社会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环境日趋向好,服务妇女儿童的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妇女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男女平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根据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结果,有53项妇女儿童发展目标提前达到国家2020年目标要求,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法律等领域的一些发展目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进入西部地区前列。
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