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学生们参与课间文体活动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贾莹莹
8月30日,在辽宁省第六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指出,辽宁省妇女儿童各项事业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任重道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加精准的举措,让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包括广大妇女儿童在内的全省人民。多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妇儿工委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016年7月,国务院妇儿工委对辽宁省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辽宁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得到国家评估督导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评估结果显示,辽宁省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各项指标有较大提高,两个规划2020年终期达标率分别达到76.19%和81.36%,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累计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1.43亿元,重点支持863个与妇女儿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城乡幼儿园建设、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农村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儿童福利机构等工程,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强化妇幼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辽宁省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产科、儿科建设,全省产科床位达13625张、儿科床位达9542张。加强围产急救中心建设,全省确定71所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46所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辐射所有市、县。“十二五”期间,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实现零事故、零投诉。201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9.2/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5.1‰和6.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项死亡率控制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提前实现2020年终期目标。
辽宁省全面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连续5年达到100%。连续10年实施预防妇女儿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简称“两癌”)免费检查人群范围,将“两癌”救治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范围,目前,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扩大到44个县。
实施公平教育政策,妇女儿童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辽宁省实施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493所,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5%,全省96%的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5%,女童占在园幼儿总数的46.8%,学前教育已无明显性别差异。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已有53个县(区)通过了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全省构建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2015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比例达47.4%,义务教育阶段实现无性别差异。加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启动“遴选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工程,评选出50所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启动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对48所一般高中的办学条件进行标准化改造和配置,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机会更加平等
辽宁省委、省政府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出台《辽宁省促进就业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实施“辽宁省全民创业援助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营造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辽宁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02万人,其中妇女41.2万人,占培训总数的40.4%,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辽宁省把第三产业、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失业妇女就业的主要渠道,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10.3万名大龄妇女就业,占安置总数的49%。“十二五”期间,辽宁省平均每年新增就业69.6万人,其中女性达30.6万人,占43.97%。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辽宁省妇联全省共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92.8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5.23亿元,扶持16.47万名妇女发展种植、养殖、服务业等项目。滚动发放巾帼再就业资金1359万元,扶持妇女创业项目491个,安置就业1.57万人。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辽宁省注重日常选配和集中选拔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2015年,省、市、县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达100%、64.29%和87%;省人大女代表比例达22.2%;省政协女委员比例达到19.93%;全省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24.5%,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12.62%。
为大力提升女干部整体素质,辽宁充分运用各级党校、干校等培训载体,采取点名调训与集中轮训相结合,组织优秀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大力提高女干部政治、业务等综合素质。五年来,全省共培训县处级以上女干部2100余人次。辽宁省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女干部到基层锻炼,全省选调了1328名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街道)锻炼,占选调总数的73%,选聘了3375名女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占选聘总数的76%,有效改善了基层女干部队伍结构。
扩大覆盖范围,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更加完善
辽宁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纳入到社保范围。2015年,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女性分别比2010年增加147.2万人、485万人、305.6万人、84.9万人和97.8万人。全省农村人口新农合医疗覆盖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
为落实“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辽宁通过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等筹资方式,全省新建、改扩建了15所儿童福利院,彻底改变了儿童福利机构设施陈旧、功能单一的现状。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投入资金3366万元,在农村建设“留守妇女儿童之家”198所。辽宁省政府连续3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和社会散居孤儿月人均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1300元和800元。全省共有救助管理站71个,其中市级14个、县级57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救助管理网络。
坚持源头维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辽宁省制定出台《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关于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
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全省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类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同时,辽宁省把涉及妇女儿童的离婚、抚养、遗弃、诈骗等案件纳入重点援助范围,推出专项服务措施,提供法律援助。2015年,辽宁省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咨询4.7万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万余件,受援妇女儿童2.64万人次。“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政府投入资金1000万元,建设“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500个。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完成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辽宁省妇女儿童工作将以深入实施两个规划为主线,促进和保障全省妇女儿童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更加平等的教育就业和参政权利、更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更加优化的生存发展环境、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实现“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各项目标。
我们的获得感
“我的企业能发展得如此迅速得益于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创业者的支持,从2014年开始创业直到年销售额达862万元,3年间,我的公司迅速成长,在此过程中,得益于女大学生创业贷款和手工制品专项资金给我的扶持,得益于妇联给我搭建的广阔平台,我比同时期的创业者要发展得快很多。可以说,我是好政策真正的受益者,我有着满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王黛璐)丹东然艺布艺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
“作为一个已经退休17年的老党员,退休之后想在社区里发挥点余热,没想到得到了这么高的礼遇。”2016年12月,唐革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得到了习总书记的接见,回想起当时的场景,至今难掩喜悦之情。“虽然已经退休,但是每年都上涨的退休金让我没有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我用这些钱全部投身公益,党和政府的关怀是我一直从事公益事业的不竭动力,给予我的各种嘉奖和认可,时刻激励我继续发挥一名党员的带头作用。‘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我看到了更多人因为我的努力摆脱困境,看到更多的家庭因为我的宣讲分享日趋和睦,我想这就是我最大的价值和满足感。”
——(唐革军)辽阳市白塔区南门街道关工委原常务副主任
“以前俺们椽子沟村是出了名的上访村,自从有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妇女们有了资金开始承包土地种上了药材,村里不仅变得和谐稳定了,而且大家的素质也开始提升。5年前,我家五口人10亩地,全家收入不到10万元,自从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之后,开始承包土地种植药材,如今已经达到1000多亩地的规模,年收入百万元以上。收入提高了,生活好了,幸福感也提升了,如今在村里,女人不仅是半边天,而且是大半边天,家里的大事小情,全都是妇女说了算。”
——(季忠英)抚顺市清原县英额门镇椽子沟村妇女
“我在参加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后发现患有乳腺癌,我属于乳腺癌中晚期,如果手术的话,费用成为最大的问题,就在犯愁的时候,我得到了辽宁省妇联‘两癌’救助资金1万元,真是救命钱啊!在农村,很少有人会定期体检,就算有病也是能不治就不治。感谢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让医生走到家门口为妇女检查身体,让患病妇女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
——(赵淑梅)葫芦岛市绥中县荒地镇村民 (文字统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贾莹莹 制图:吴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