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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许真学 发自重庆 今年9月1日,《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1周年。中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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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1323名监护人被训诫

重庆:17部门联手推动家庭教育

2017/9/10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许真学 发自重庆 今年9月1日,《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1周年。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重庆市妇联获悉,《条例》实施一年来,重庆市妇联讲师团完成了120余场授课,惠及2.7万人,区县各级讲师团完成授课万余场,惠及100余万人次;印发《条例》单行本3.45万份,发放宣传手册20万份、张贴宣传海报5万张;全市公安机关对不当履行家庭教育的1323名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实施训诫。

《条例》作为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为推动其实施,重庆市妇儿工委出台了《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任务分工》,明晰了17个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推动家庭教育“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实现。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实施的一年里,市委宣传部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市妇联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户外宣传与阵地宣传相结合等手段,依托开学、放假和家庭教育日等节点,通过开展《条例》知识问答等方式,宣传《条例》的核心内容;市教委督导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全市98%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印《重庆市孕妇学校培训教材》,指导全市154所助产机构建立孕妇学校,覆盖率70%;市民政部门投入近200万在21个区县建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站),覆盖率52.25%,登记新设立家庭教育民办非企业单位3户;市司法局将《条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市检察院对1名不符合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提请变更监护诉讼,经法院判决,剥夺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此外,重庆市妇联还推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快村、社区指导服务阵地和新媒体指导服务平台的建设,开发多种形式、符合不同儿童年龄段和家庭形态的公共服务产品,满足不同家庭的教育需求。同时,鼓励和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家庭教育服务,通过购买专业服务,重点开展对留守流动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贫困等家庭及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教育服务,推动家庭教育均衡发展。

今年8月18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条例》的配套规定——《重庆市家庭教育大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重庆市妇联主席丁中平表示,市妇联将印制《大纲》指导读本,为家庭做好实施指导,并研发教材,培训师资,分类指导,更好服务家庭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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