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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雪峰 目前,在农村生活着一批55岁~75岁的低龄老年人。这个群体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能力,又已经完成人生任务,负担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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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治理应发挥低龄老人的作用

2017/8/6

□ 贺雪峰

目前,在农村生活着一批55岁~75岁的低龄老年人。这个群体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能力,又已经完成人生任务,负担不重,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具有极其关键的位置。他们有精力、有时间、有热情、有兴趣,需要有更加广阔的社会舞台,他们做事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

湖北秭归进行幸福村落建设,在村民组这一层次设立“二长八员”的村落理事会,结果,几乎无一例外的,村民将之前在村庄主持红白事的“负担不重”的低龄老年人推选为村落理事会成员。“二长八员”包括村落理事长、党小组长、经济员、张罗员、调解员、管护员等等,“二长八员”大多是相互兼职,一个村落理事会大概有三四个人,这三四个人正是农村负担不重的人,他们有了“二长八员”的名义,更加有介入到村落公共事务中的积极性。他们在幸福村落建设中发挥名正言顺的作用,不是要利益,也没有报酬,但他们热衷于这些事情,他们是村民推选出来的,说明他们受到村民的尊重,村民认为他们有威信、有能力,可以为村民办些有益的事情。

我们调研发现,负担不重的农村低龄老年人,有的是时间和精力来介入集体的事情,他们所缺的只是名衔,因此,给他们以老年人协会会长副会长的名衔,或村落理事长、调解员的名衔,就可以为他们发挥余热提供通道,他们就可以通过发挥余热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农村基层治理也因此获得了一个强有力的支撑性力量。

由此可见,“负担不重的人”的群体是当前农村基层中最为基础的力量,最可能发动的群体,是基层治理的活力之源。一般来讲,农村基层治理涉及大量鸡毛蒜皮的细小琐碎事务,解决这些事务,不一定要强调基层组织的正规化,也不一定要引入乡贤的力量,而是要调动“负担不重的人”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这样,中国农村基层就可以实现低成本的灵活的有效率的治理。

总之,我们必须关注这个“负担不重的人”的群体,重视他们的作用,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治理事务。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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