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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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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种药品进入生育保险等药品目录

2017/7/26

据新华社电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这份牵动着整个医疗行业的目录酝酿已久。早在2015年11月,国家卫计委正式启动了国家药价谈判试点,涉及3种疾病的5个药品被纳入谈判范围。今年2月,新版医保目录公布。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

据介绍,入选药品中,半数为肿瘤靶向药物,如肺癌、胃癌等常见肿瘤,此外还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眼科、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后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70%,大部分药品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我国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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