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须虫
据媒体报道,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高光明10日表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6.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逐步向居民个人公开电子健康档案。江苏张家港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张家港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已实现对居民个人开放。
建立并运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其意义无须多言,有助于医疗服务更全面、精准地判断每个居民个体的健康状况,给予更具针对性的诊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特别是如果能够实现健康档案数据上传与查询的一体化,让居民随时随地都可以查询到自己的信息,在就诊时向医生提供,会极大提高诊疗就医的便利性。
不过,居民健康方面的信息不但是重要的个人信息,还涉及个人隐私,如疾病史、外部难以发现的生理缺陷等等,一旦泄露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一些困扰,特别是患有一些难以启齿疾病的居民,隐私被曝光可能会令他们遭遇歧视。同时,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用以医疗是正当的信息参与,但同样可能会被用于非法的目的。例如,当下某些保健品营销人员会通过种种间接的手段套取老年人的健康信息,设置精准营销陷阱,以达到欺骗侵财的目的。如果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能够获得具体营销对象全面的健康档案信息,不难想象将会给社会秩序带来怎样的危害。而类似的还有更广泛的领域,比如药品、医疗用具、美容整形业等等。
建立专门的居民电子档案,首先使个人身体健康、疾病治疗有关的信息不再呈碎片化,而是归集在一个专门的机构,这就难免有信息泄露的风险。其次,这些信息一旦上了互联网,开放了网上查询的端口,虽然按伦理与规定只限于居民个人查询,但是在实务中可能存在冒用账号查询的情况,在传输、存贮过程中也可能被截取窃取信息,从而加大了居民健康信息泄露的风险。
因此,健康档案开放必须信息安全防护先行,特别是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目前正在构建之中,安全防护的设计与同步建设更宜未雨绸缪、统筹考虑。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机构与从业人员对居民健康信息的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机制,确保信息采集与管理的安全;另一方面,应加强信息数据安全防护技术设计,数据存入、贮存、查询、传输等各个环节都在后台的监控之下,堵上一切可以预料的漏洞,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