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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6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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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次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

组织利用孕妇贩毒?一律从严!

2017/6/21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6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向社会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10起体现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杨开水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近年来,毒品犯罪分子组织、利用孕妇、哺乳期妇女、艾滋病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说,特别是近几年,云南、四川一带利用特殊人群从边境运输毒品,向内地进行贩运的情况时有发生。特殊群体人员实施毒品犯罪,既加大了查缉犯罪的难度,同时部分这类人员因为身体情况特殊,如孕妇、哺乳期妇女、艾滋病人,也存在不适宜羁押的问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人民法院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

马岩介绍,区别对待具体体现在:一是对于组织、利用特殊群体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考虑到这类人员具有明显的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主观恶性更大,在政策把握上一律体现从严。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对于组织、利用特殊群体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依法从严惩处,对其中罪行严重的,依法判处重刑乃至死刑。二是对于参与毒品犯罪的特殊群体人员,如果确实属于受雇用、指使参与犯罪,又是初犯、偶犯的,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如果属于职业毒犯、毒品再犯、主犯,或具有其他从严处罚情节的,人民法院则依法严惩。今后,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对涉毒特殊群体人员的禁毒宣教、帮困扶助等工作,防止这部分人员被利用实施毒品犯罪,通过综合治理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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