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6月14日电(记者 罗捷) 政府不讲诚信、招商引资承诺政策不兑现、简政放权不到位、为企业服务不积极……6月14日,辽宁省营商环境监督局首次公开曝光了部分破坏营商环境、违反《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典型案例。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执法局长期租用企业商业用房,拒不支付房租。经督办,和平区政府在整改方案中承诺3个月内解决,但承诺到期后,和平区政府未履行承诺。
锦州市国土局凌河区、古塔区分局征收部分门市房“土地年租金”。锦州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中没有该项收费,违反条例乱收费。
沈阳市皇姑区和沈河区,对其承办的营商环境案例,未按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限办理和上报。
盖州市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为企业办理“五证合一”时,互相推诿,简单机械按照条条框框执行规定,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