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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哈尔滨6月10日电(记者潘祺) 通过近年来持续努力,黑龙江省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体系已迈出由“救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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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散居孤儿生活费提至每月700元

2017/6/12

据新华社哈尔滨6月10日电(记者潘祺) 通过近年来持续努力,黑龙江省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体系已迈出由“救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型的关键一步,在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公益慈善项目等方面实现突破,基本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机构服务为依托、工作体系为保证、社会关爱为补充”的儿童福利工作格局。

黑龙江省逐步推进基层三级儿童福利服务保障网络建设,即以地市级儿童福利院为依托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以县(市)综合社会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县级儿童福利服务中心、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儿童福利工作平台。目前,全省拥有15所市地级以上儿童福利院,并稳步推进拜泉、海伦等5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全省孤儿供养机构床位总数达3900张,为儿童提供“养、治、康、教”全面服务。

黑龙江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也步入了动态调整保障轨道。2016年黑龙江省级财政又增加补助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提高到机构儿童每人每月1100元、散居700元,大兴安岭部分地区达1500多元,七台河市、大庆市肇源县提高到730元。

近年来,黑龙江省还实施了“明天计划” “重生行动” “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等慈善助医项目,共投入资金3590万元,资助7030名孤困患儿进行手术、康复器具装备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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