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丁秀伟 发自上海 4月27日上午,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从上海市妇联了解到,上海出台了《关于本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旨在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含技术标准)在制定、修订和实施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意识,从源头上维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对不符合两性发展的法规政策给予修正。
据悉,上海公厕男女厕位比建设工作是《意见》推进的一个典型案例。上海的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已有较大发展,但市区、郊区及人流密集程度不同的各种公共场所中,部分公共场所的女厕所“排长龙”的问题仍一直存在。去年,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作为首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自检自审机制试点单位,对《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修订中的性别意识开展评估。修订后的新标准将男女厕位设置比例分为三大类,其中旧城区、旧城区改造地区、新建居住区男女厕位比为1∶1~1∶1.5,重要交通客运设施,重要文化设施,重要商业、服务、医疗设施等的男女厕位比为1∶2~1∶3。实现了在上海公厕男女厕位比的工作中,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高度融入了性别视角,尊重了男女两性自然差异,从源头上做到有法律、有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