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吴军华
福建省妇联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行直接联系妇女群众“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妇女工作者中推行直接联系妇女群众“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妇联干部、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团体会员等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温暖之家,妇女工作者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贴心的“娘家人”。
福建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是为了达到全省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数百万普通妇女群众的目标,形成“一呼百应”的号召效应。
“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即全省专兼挂职妇联干部、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团体会员,通过新媒体手段,经常性直接联系各地区、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是指先进妇女代表、基层妇干代表、“两新”组织女性、创业女性、留守或流动妇女、全职母亲、在校女大学生、贫困妇女等),构建“千、万、十万、百万”联系妇女群众微信工作网,形成“一呼百应”的号召效应。
为了达到各个层级的微信群之间能够上下呼应,形成上面一根线、下面一张网的工作格局,《意见》对妇女工作者联系妇女群众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级每名妇联干部直接联系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且每个设区市不少于1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少于5名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设区市级每名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所在地所有县(市、区),且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名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以及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国资委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负责人直接联系本地区、本行业基层一线不少于80名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县级每名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所在地所有乡镇(街道),且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5~10名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乡镇级每名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所在地所有村(社区),且每个村(社区)不少于5~10名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村级每名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本村(社区)不少于20名不同群体的普通妇女群众。
全省各级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不含专职、兼职或挂职妇联干部)要直接联系本单位、本领域基层一线妇女群众,每名常委不少于50 名,每名执委不少于40名,每名代表不少于30 名;各级妇联团体会员负责人。全省各级妇联团体会员,要直接联系本行业基层一线、本社团妇女群众,每名团体会员负责人或社团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不少于30名。
《意见》指出,建立稳定有效联系渠道。按照便于长期联系、经常交流的原则,妇联干部结合落实“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到居住地社区妇联报到”“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挂职、驻村扶贫、驻村蹲点、蹲点调研)”等新媒体手段和各种方式与妇女群众建立直接联系,保持长期沟通与互动。
《意见》强调,增强联系妇女群众黏性。要通过进万家门、访万家情,与妇女群众座谈,参与女性社会组织相关活动等,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地与妇女交流;运用新媒体手段围绕妇女群众关切主动设置话题、引导讨论,逐步形成稳定的联系纽带,努力做到联系妇女群众线下有活动、有面对面交流,线上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实现互动常态化、沟通零距离。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妇联常委、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不含专职、兼职或挂职妇联干部)要发挥自身优势,自行联系本行业、本届别的各类普通妇女群众,并在每年年底主动向同级妇联反馈联系妇女群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