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永钦 发自哈尔滨 近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
据了解,《方案》从8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包括改进省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在省妇女代表大会和省妇联领导机构中提高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优秀代表的比例,增强省妇女代表大会和省妇联执委会、常委会的广泛性代表性;改革省妇联机关干部管理方式。精简省妇联编制,实行工作力量减上补下;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不拘一格从基层、从各个领域选用优秀人才,形成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以挂职兼职干部和志愿者为重要支撑的充满活力的省妇联机关干部队伍;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每名专职、挂职和兼职妇联干部经常性联系一定数量的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及时了解所联系妇女的思想动态和精神需求;提高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拓宽妇女有序民主参与渠道,代表妇女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各类协商,组织妇女开展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创新妇联维权工作,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主动作为;选好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加大妇联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交流力度。切实保证妇联组织基层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妇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基层妇联组织的经费补贴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保证村、社区妇联(妇代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