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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苏建军 发自郑州 日前,河南省、市、县三级法院送法进基层,组织法官、志愿者走进社区、企业、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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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狠抓“三个重点” 实施“五项举措”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有力度有温度

2017/3/18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苏建军 发自郑州 日前,河南省、市、县三级法院送法进基层,组织法官、志愿者走进社区、企业、乡村,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力推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反家暴等8起妇女维权典型案例,对侵权人进行警示,增强妇女依法维权意识。

8起案例分别是:张某殴打妻子致死案;李某某强奸、抢劫多名妇女案;董某与王某因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案;邓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保障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保护离婚患病妇女正常生活费用案;保障房屋拆迁安置中农村妇女经济权益纠纷案;保障离婚妇女抚养权纠纷案。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狠抓“三个重点”,实施“五项举措”,使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三个重点”:一是狠抓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刑事犯罪。重点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和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犯罪,以及虐待、遗弃犯罪,全力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近几年来,对侵害妇女儿童的3000余名罪犯依法进行了惩处。二是狠抓涉妇女儿童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化解。全面贯彻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等原则,积极开展家事审判试点,强化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主体责任,强化对妇女在家庭中合法权益的优先保护。三是狠抓涉妇女、儿童案件的强制执行。对妇女、儿童胜诉的案件,督促各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权利及时变现。

“五项举措”:一是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儿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妇儿维权案件依法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三是健全妇女儿童司法服务体系,在立案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点,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妇女儿童,主动联系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四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到当事人住所地及案发地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五是注重人文关怀,对偶发的妇女犯罪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审理时一般采取圆桌审判、不公开审判等方式,消除女性及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抵触心理,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目的。

在关爱“三留守”人员方面,河南省高院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全省法院开展“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保护活动。全省共组建273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结涉“三留守”人员案件4万余件,涉及人数近5万人,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保护了“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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