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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云/摄 和红梅在云南省个旧市调研妇女创业 中国—南亚商务论坛女企业家圆桌会议现场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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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巾帼绘就彩云之美

——专访云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和红梅

2017/2/27

孙晓云/摄

和红梅在云南省个旧市调研妇女创业

中国—南亚商务论坛女企业家圆桌会议现场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周玉林

“‘彩云之南’‘七彩云南’,都是称赞云南山川之秀美,而云南山川之美离不开世代生长在这片热土上的各族人民,是他们用勤劳和智慧创造出了多姿多彩、浓郁灿烂的民族文化,让‘彩云之南’绽放出无穷的魅力。在绘就‘七彩云南’这幅壮美山川的大画中,一代又一代各族姐妹功不可没。”云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夕,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和红梅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专访时说,尤其是云南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实施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脱贫、巾帼关爱、巾帼成才、巾帼志愿服务和巾帼共建美丽家园七大行动,团结引领全省2300多万各族妇女激扬巾帼之志、奉献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意气风发地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火热实践,抒写了云南妇女事业的璀璨华章。

记者:您经常说“发展是最好的维权”,请您谈谈五年来,云南省妇联采取了哪些措施,扶持多少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和红梅:为了扶持更多女性实现创业就业,云南省各级妇联构建了一个上下联动、内外结合、整合资源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做到宣传动员当好带头人,素质提升当好培训人,就业服务当好引路人,跟踪服务当好娘家人。

五年来,培训妇女102.75万人,开发就业岗位100多万个,发放小额贷款116.63亿元,扶持26.36万名妇女创业,辐射带动55.62万名妇女创业就业。五年来,创建省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230个,省级“三八绿色基地”183个,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171个,搭建女性创客空间、服务平台、孵化器53个。

记者:妇联人常说一句话“发展和维权两手都要硬”,云南省妇联在“抓发展”上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在“抓维权”上有什么经验可以分享?

和红梅: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五年来,云南各级妇联组织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扛好“维权大旗”,推动妇女儿童司法鉴定和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全省法律援助;《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出台,有效推进了全省反家庭暴力工作。

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各级妇联通过“12338维权热线”以及“建设法治云南、巾帼在行动”等渠道,把法律服务送上门,思想疏导送上门,扶贫帮困送上门。同时,聚焦热点难点,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妇工、社工、义工”联动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多元化的维权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润滑剂”和“助推器”的作用。

记者:“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请您谈谈云南省妇联是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如何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

和红梅:云南省各级妇联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妇联的要求,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城乡社区常态化开展,使群众天天看得见、随时能参与、不断受教育,成为滋养好家风的“蓄水池”。

“五好文明家庭”“兴边和谐家庭”创建等活动,更是产生了“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越来越多的家庭成员参与到活动中来,成为良好家风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家庭美德的践行者。

五年来,全省涌现出全国和省级五好家庭381户、各级各类“最美家庭”37700多户,举办“传扬好家风·争创新业绩”巡讲近2万场。“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在各地蓬勃开展,全省12万名巾帼志愿者活跃在农村、社区,成为服务群众、服务家庭、促进和谐的有生力量。

记者: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儿童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承载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殷切期盼。云南省妇联在儿童保护和教育上取得了哪些成绩?

和红梅:各级妇联始终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抓好抓实。通过创建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举办“女性暨家庭教育大讲堂”,开展家庭教育“边疆行”等特色活动,引导家长帮助孩子扣好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步台阶,激励无数学子积极向上,健康成长。

各级妇联始终关心关注着留守、流动、孤、残、困境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她们通过千万个“爱心妈妈”和“代理家长”,把慈母般的关怀和大爱带到孩子们的身边;通过“春蕾计划”“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社区关爱”等项目和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为孩子们送去温暖和希望。

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整合内外资源建设各类儿童之家,为广大青少年和流动、留守等弱势群体儿童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服务。一个个儿童之家,成为孩子们的心灵驿站,为城乡社区做好儿童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记者:请您谈谈云南妇女在参政议政上取得的成绩,以及是如何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

和红梅:云南广大妇女的参政议政热情非常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省第十次党代会女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女代表、省政协十一届女委员比例分别达到29.0%、29.03%和27.28%,居全国前列。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五年来,云南各级妇联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着力推进妇联改革,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推进区域化组织建设,打开大门建妇联,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形式、活动载体,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的组织体系,做到有阵地、有队伍;把互联网思维贯穿到各项工作中,着力打造“网上妇女之家”,构建了线上线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妇联工作新格局。

“挂包帮”一个不落“转走访”脚踏实地

——云南省妇联永仁县挂包村扶贫工作纪事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2016年6月16日,省妇联主席和红梅带领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深入楚雄州永仁县宜就镇宜就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建档立卡“回头看”回访工作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

6月16日当天,和红梅一行仔细询问了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建设安居住房以及参加各项技能培训和外出打工等情况,鼓励她们坚定脱贫致富的决心,积极参加省妇联和镇政府举办的一系列各类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发展能力,把孩子的教育抓好,把房子建好,把生产生活搞好,依靠自身力量如期实现脱贫。

为了解宜就村的致贫原因,云南省妇联先后5次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对全村17个村民小组1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当地的产业、农户的收入、致贫原因做了调研,确保脱贫措施到户到人。

“宜就村之所以贫困,根子是基础设施薄弱,其次是群众素质普遍较低,再就是农业产业未形成规模。”走访调研结束,云南省妇联随即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村委会干部共同研究脱贫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并结合当地贫困状况和资源优势,围绕“脱贫、摘帽、增收”目标,制定了《云南省妇联帮扶永仁县宜就镇宜就村委会精准脱贫计划》(2015-2016年)。

结合宜就村实际,省妇联采取领导带头、部门集中、差异化帮扶方式推进宜就村脱贫攻坚,在挂包联户布点上,结合省妇联人员少、资源有限的实际情况,在面上确保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部室资源优势与村组需求相结合,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安排布点,实现农户精准脱贫,村组片区有重点。

“贷免扶补、小额信贷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项目,这些都是我们的优势项目,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进村入户调查研究,缺资金成为制约当地农户发展的瓶颈。于是,云南省妇联根据宜就村的实际情况,加大“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和创业扶持资金工作力度,有效促进当地农村妇女创业推动就业的进程。

强化机制建设 开展多样宣传 提高队伍水平

多措并举推动反家暴法“落地”

“很多人会问,有了婚姻法,为什么还要反家庭暴力法?因为,反家庭暴力法为婚姻家庭成员画定了一条行为红线,明确规定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实施了家暴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为使云南各级机关干部全面了解和学习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7月,云南省妇联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将由全国普法办、全国妇联联合录制的反家庭暴力法系列公开课纳入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课程。

自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云南省妇联权益部在原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内容工作机制上,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工作渠道,积极重点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与多部门协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举办模拟法庭,通过在校大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等角色,模拟案件审理全过程,直观、通俗地解读反家庭暴力法;把反家暴宣传与性别平等宣传相结合,依托与高校联合建立的性别平等工作小组,编排反映反家庭暴力主题的情景剧,针对不同社会群体进行展演;将反家暴宣传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利用重大节点开展宣传活动。

除此之外,云南省妇联权益部还先后建立了“云南省妇女儿童维权研究基地”“云南大学法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对妇女儿童相关法律司法实践进行总结、研究并指导实践;建立了反家暴综合防治网络,形成法院、公安、检察、司法、妇联、民政、工会、共青团、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多部门联动网络,建立综合防治家庭暴力的工作体系。

2016年11月22日,《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实施。12月21日,《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印发实施。两个“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从源头上对云南省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法律遵循,畅通多部门、多方位、立体化的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落实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女性进村“两委”实现两个100%

“在新一届村(社区) ‘两委’选举中,324名妇女干部进入了‘两委’班子,实现了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100%进‘两委’班子。”云南省安宁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说,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中妇女199人占38.4%,村(居)委会班子中妇女205人占45.5%,66.3%的村(社区)有女性担任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新一届“两委”班子结构优于上届,村(社区)女正职比例也优于上届。

整个云南省女性进村(社区)“两委”情况又是如何呢?记者从云南省妇联获悉,全省共有11972个村、2320个社区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现100%的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备女委员、100%的妇联组织负责人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中,女委员占21.1%、女书记占8.47%、女副书记占21.03%;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7.12%和14.62%,村(居)委会主任中妇女占9.65%。”云南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说,全省推选女性村民代表占总数的27.24%,提高1.08个百分点。

“原则上要有1名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采取优先提名确定妇女候选人、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等措施,确保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100%进村(社区)‘两委’班子……”云南省各级妇联把村(社区)“两委”和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女性参选参政提供源头参与条件。根据周报月报数据,及时掌握选举中的动态和女性当选情况;深入实地进行督查,对选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果断处理情况。

“两个100%实现了,接着就是完善女性进村‘两委’后续工作,即提高她们的管理和参政水平等综合素质。”2016年10月11日~13日,云南省妇联举办了全省新一届村级“两委”女书记(主任)暨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全省129个县市区的222名新任村(社区)“两委”女书记(主任)、妇联主席、妇代会主任参加了培训。

开展家风巡讲报告、改编成地方戏等、组建微型演讲团——

让云南最美家风家训家喻户晓

“他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和生活,从不同角度讲述了家风的重要性和丰富内涵。优良的家风彰显出一种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既有父母的言传身教,又有夫妻之间的理解与支持,既包含着对子女的殷切期望,又展示了儿女自强不息的青春风采。”2016年10月10日,西南林业大学教师黄勇在听完云南省“传扬好家风·争创新业绩”巡讲报告后写下自己的感想。

“2014年、2015年、2016年,全省每年分别推选出30户云南省‘最美家庭’,他们中31户获得全国‘最美家庭’称号,14户获得提名奖。怎么让这些家庭的好家风好家训家喻户晓?开展巡讲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2016年7月,云南省妇联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了以“传扬好家风·争创新业绩”为主题的巡讲活动。

活动邀请了云南省荣获全国及云南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的先进典型代表,走进机关、高校、企业、军营作好家风好家训和创业故事报告,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意识,为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家风建设作出表率。

云南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以“最美家庭讲好家训”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文艺宣传队伍的作用,利用各级文艺剧团、文化站点和民间文化艺人的创作力量,把“最美家庭”故事编成小品、地方戏、民族歌舞、快板等文艺节目,综合利用道德讲堂、妇女之家、百姓舞台、剧院剧场等阵地,广泛宣传、巡回展演创作出来的“最美家庭”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感染、带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见贤思齐。

各地还通过开办“好家风好家训”“最美家庭故事汇”专栏,讲述“最美家庭”家风家训故事;开设活动官网和微博、微信等,跟踪报道活动进展等情况;刊登播放活动宣传短片、公益广告,使活动广而告之、家喻户晓,吸引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深入推进“最美家庭讲好家训”巡讲活动全方位延伸扩展。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全省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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