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罗宇凡 崔静) 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5个办法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做了衔接,为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留出接口,也为地方、行业加强管理留有空间。
对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单位
突出政治属性要求,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领导人员的选拔,原则上采取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一般不搞竞争(聘)上岗和公开选拔(聘),在考察考核上把政治方向放在首位,避免简单片面地唯票房、唯收视收听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
对高校
强调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来选拔和管理领导人员,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可以公开遴选优秀人才,合理配备领导班子,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或者以学历、职称、头衔、荣誉等取人偏向。
对中小学校
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城镇学校、优质学校领导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职,兼顾不同规模、类型和学段实际以及城乡差异、办学特色等情况,任职资格条件不搞“一刀切”,对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适当放宽。
对科研事业单位
强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从企业、社会组织、国(境)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打破身份等限制开展公开选拔(聘),在兼职、出国(境)等方面实行区别化管理政策。
对公立医院
积极推进职业化建设,强调领导人员要落实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弘扬职业精神,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