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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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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制定家庭教育法确有立法必要

2016/12/26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8件,经审议,其中16件议案提出的8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快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包括关于制定家庭教育法的议案。

报告显示,胡季强、高阿莉、郭新志等97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家庭教育法的议案。议案指出,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途径。

议案强调了家庭教育立法的紧迫性、必要性,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性质、原则,界定家庭教育有关主体的职责范围,有效解决儿童学习负担重、家长对孩子教育能力欠缺、家庭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现实问题。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家庭教育立法涉及对家庭教育行为、父母监护义务、政府支持措施等方面的规范,需要立法部门、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对代表提出的立法可行性、必要性及立法建议认真研究,积极参与前期的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适时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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