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富强
北京市“网约车新政”已正式“落地”,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诸多地方进行了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原来要求的“网约车驾驶员必须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早在条例尚在征求意见时,《中国妇女报》就注意到,其中涉嫌性别歧视,并发表评论指出:“如果说做网约车司机是公民的一种权利的话,凭什么男性拥有比女性多五年的特权?这种男女有别的年龄限制,构成了排斥女性的性别歧视,与性别平等原则背道而驰。”
正式规定做出的修改,比此前已有相当大的进步,但有一个背景是——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或50周岁。因此,有人认为,还是有玩文字游戏之嫌。
其实,从规定制定逻辑而言,是想把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赋予具有本地户籍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市民。而男女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同,是来自国家和北京市的统一规定。作为规定制定方,北京市交通委不能在未授权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因此,在正式规定中做出的修改,基本可以排除该部门性别歧视的嫌疑。
因为,如果不做修改,即使未来法定退休年龄发生调整,女性依然要比男性少五年的做网约车驾驶员的权利。而依据正式规定中的说法,一旦法定退休年龄统一,男女驾驶员开网约车的权利就会自然一致。从长远看,这样的做法既未超职越权,又对促进性别平等有积极作用,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