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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然 2015年底,全国妇联决定在贫困地区妇女中推动开展“巾帼脱贫行动”。随即该行动在全国各级妇联全面展开。但如今的扶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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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巾帼脱贫行动”中可借鉴推广共赢思维

2016/12/12

□ 任然

2015年底,全国妇联决定在贫困地区妇女中推动开展“巾帼脱贫行动”。随即该行动在全国各级妇联全面展开。

但如今的扶贫开发工作已不同于以往简单的捐助或是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三扶”脱贫论已成为当今各部门扶贫工作的主要着力点。而“三扶”脱贫论中,“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以及“精准扶贫”其实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让贫困群体脱贫不返贫,还能持续发展过上小康生活。

前不久,笔者前往四川广元采访当地妇联的“巾帼脱贫行动”工作,当地主要以“巾帼互助会”为载体开展的脱贫工作模式,以及互助会中一位农村女能手创新建立的“三资入股分红+按劳获酬强技”机制,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受到了当地贫困户的欢迎,如果能良性运转下去,就能达到让贫困群体脱贫奔小康的目的。

仔细对这种模式和机制研究后,发现其正是对共赢思维的有效运用。

围绕“共赢”思路 创新机制

共赢思维是指在处理双边和多边关系时,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各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换位思考,使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分配趋于合理化,使各方基本满意,由开始的买卖关系逐步提升为相互依存的伙伴关系。

共赢思维是在一切人际交往活动中不断寻求互利的一种思维模式,它是通过协商,获得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并获得互利互惠的效果。它也是一种无创伤行为,不会在一部分人获得利益、取得成功的同时,给其它各方留下创伤。而只有共赢思维才能走向长久的合作。

广元市妇联早在2014年开始相继创建的三大巾帼建功互助会,即是共赢思维的一定运用。

“城镇女企业家发展互助会”以及“农村妇女创业致富互助会”是市妇联分别将该市城镇女企业家以及农村种养殖、手工编织、乡村旅游等产业的妇女致富带头人聚集起来成立的组织。其共赢性在广元市妇联对互助会介绍中就已体现:互助会全面整合了人、财、物、信息等资源,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创业互助来引导城乡妇女互帮互助、促进发展,推动妇女从单打独斗向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

对于广元市妇联来说,将城市和农村中在经济发展领域取得一定成就的人聚集起来,方便对这部分人开展各项服务,也方便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其需求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此外,对于需要依托这部分群体来开展的如“关爱留守儿童”“创业指导培训”等工作也获得了资源。于是市妇联此后又依托这两个互助会相继成立了“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互助会”以及“巾帼脱贫互助会”。而对于参与这个组织的会员来说,不仅扩展了在同行以及公共部门的人脉,能够抱团发展也能够在发展中得到公共部门的支持,此外获得了来自妇联提供的培训、走访、政策传递等服务。共赢效果明显。

特别是在“巾帼脱贫互助会”中,很多企业缺人、缺生产资料来源,而贫困群体有的找不到工作、有的缺技术、有的种养殖的产品缺销路,彼此都在这个互助会中得到了有效对接。很多互助会的会员主动承担脱贫任务,将适合的种养殖技术传授到贫困村,并收购贫困户的产品,让其成为了自己公司发展产业链上的一环,不仅有助于自我发展,还让贫困户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也促进了妇联的“巾帼脱贫行动”的开展。

“互惠互利” 让合作有可持续性

而正因为互惠互利,达到了共赢,这样的合作才能有可持续性。

据悉,互助会成立后不到两年,不仅会员数量增加,还发展了众多分会,日常很多活动都是会员自发开展,对于妇联的工作常常是“一呼百应”,创新出了多项成果。

如在“巾帼脱贫互助会”的脱贫工作中,一位名叫周淑香的农村女能手不仅主动承担了帮扶特困户脱贫的重任,还创新建立了“三资入股分红+按老获酬强技”机制。

基于在调研中发现,贫困户拿到国家扶贫项目资金不知该如何有效运用,以及贫困村大量土地及林地资源闲置的现状,周淑香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将这两项资源与互助会或农村合作社资金一起形成“三资”变成股份,如此农民拿到的扶贫资金及闲置的土地资源都变成了股份,随着每年合作社的获利进行分红。同时,周淑香也将其专业的产业技术带进贫困村,贫困户也成为其生产基地的成员,能够拿劳动工资以及产品的部分利润,称之“按劳获酬强技”。

这个机制盘活了农村的存量资产,实现了贫困户与资源、技术、市场、资本的对接,以及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个转变”,使其帮扶的64户贫困户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据悉,目前64户贫困户已经有了分红,加上平时的工资、产品被收购的资金,户均年收入增收2万余元。而这对于周淑香自己的农产品公司的发展的利好自然不言而喻。

笔者到该地采访时,刚好遇见“分红会”,与一位贫困妇女交谈时,她对这种机制极其肯定,说还要将当年富余的资金再入股,并“感觉生活有了希望,好日子越来越近。”

多方共赢 成就妇联“光彩事业”

其实,企业家在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实现公共部门、企业家、农民多方共赢的模式,在我国此前就有。

上世纪90年代初,十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共同倡议开展以扶贫开发为主题,以互惠互利、自觉自愿为原则,以帮助“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为主要内容的“光彩事业”。

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对这做法的评价是“体现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又遵循了市场经济的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国家发展战略部署的新生事物”,并下发了文件,成立了高级别的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近日,笔者也采访了一位参与光彩事业的某位农民企业家,其实质做法与“巾帼脱贫促进会”并无二致,都是对共赢思维的有效运用。

正是因为共赢性的存在,参与脱贫任务的企业才有动力持续向村庄投入技术及资金等资源,而贫困户在这些支持中才会获得一定产业技能,“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也能让其树立起坚定的脱贫“志向”,实现了“有智”、“有志”。 最终有利于完成国家脱贫攻坚目标,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

由此,笔者认为,广元市妇联在“巾帼脱贫行动”以及“光彩事业”中的共赢思维可以借鉴并进行推广,形成妇联组织的“光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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