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cpaper.cnwomen.com.cn/Img/2016/10/m201610207a20a32cd56148d396b97af3a27cb2a3.jpg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10月19日发布五起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
http://ph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6-10/20/032562.html

等待处理…

最高法发布依法保护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

2016/10/20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10月19日发布五起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说,各级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通过司法审判,依法保护英雄人物包括去世英雄人物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五起案例分别是黄钟、洪振快诉梅新育名誉权侵权纠纷案,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名誉权侵权纠纷案,葛长生、宋福宝分别诉洪振快名誉权侵权纠纷系列案,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前四起案件都与2013年第11期《炎黄春秋》杂志刊发的洪振快撰写、黄钟任责任编辑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有关。

程新文说,英雄人物的事迹、形象和精神价值,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和民族感情的一部分,它们对现代中国具有不可替代的伟大意义,并由此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审理好这些案件,涉及英雄人物个人名誉、荣誉等民事权益的保护问题,更涉及以法治手段、法治思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

程新文在回答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提问时说,互联网工具的即时性、互动性特征非常明显,比如在损害结果、后果上呈现出与传统侵权行为不同的特征,互联网的无边界性导致损害后果是不可逆转的。侵权言论一旦发表,被侵权人的名誉、荣誉、隐私、人格权益往往遭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比如加多宝一案,虽然被告不久就删除了有关侵权言论,但是微博的转发量、评论量以及相关影响来看,造成的损害后果已经形成。所以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上篇:“孩子,我要出趟远门,为你摘颗星星回来”
下篇:第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速继续稳定在6.7%
分享到

© 2019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