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黄小希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北社区是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下基层的直接联系点。在看望这里的社区工作者、创业女性、外来女员工、空巢老人、全职妈妈、女大学生等群众后,吴洪芹建立了“好姐妹”微信群,倾听外来女员工畅谈来厦感受,学习全职妈妈的婆媳相处之道,点赞“90后”姑娘的异乡创业路……
这是妇联组织转变作风、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一个缩影。通过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蹲点制度、提升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等举措,妇联干部更好地与妇女群众成为可信任的“好姐妹”,妇联组织更好地成为妇女群众能依靠的“娘家人”。
与妇女群众成为“好姐妹”
只有深入基层,才能了解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切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全国妇联改革方案》,明确全国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用3个月左右时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妇女工作。同时,全国妇联正在建立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机关局级及以下干部每2个月安排1周时间直接到区县、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妇联和“妇女之家”,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了解妇女需求、开展妇女工作。
多地妇联组织也建立了机关干部下基层蹲点制度。
武汉市妇联制定了《武汉市妇联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蹲点制度》,要求市妇联机关干部在一个中心城区社区和一个远城区村(队)分别蹲点一周,与一名妇女群众结对子,当一天基层妇联干部,写一篇“妇情日记”和调研一个妇女共性问题。实行干部蹲点制以来,机关干部走进村里,推开门户,吃住在村里,倾听妇女群众的诉求。
2015年10月,福建省妇联出台《福建省妇联领导干部下基层直接联系普通妇女群众制度》,试行方案规定,领导干部每人直接联系10名以上普通妇女群众,其中应有贫困妇女、“两新”组织女性等,方案还附上了每位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的地点以及每个联系对象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当好妇女群众的“娘家人”
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主动作为,及时表明态度、发出声音、采取行动,切实做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当好妇女群众的“娘家人”。
湖北省妇联积极推动建设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的妇女维权社会支持系统,各级妇联系统共设立信访网点3万余个,各级政法及职能部门建设“妇女儿童维权岗”102个,县以上妇联均设立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形成了层级清晰、运作顺畅的维权服务网络。
上海市妇联根据妇女儿童面临的迫切需求,主动设计并实施政府实事项目,推动将妇女创业就业、权益维护、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帮扶等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让妇女群众在妇女工作中“唱主角儿”
妇联工作做得好不好、做什么、怎么做,要让妇女群众说了算。各级妇联组织努力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工作的运行方式,组织活动时请妇女群众一起设计,表彰先进时请妇女群众一起评议。
对于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全国妇联正在研究如何放大社会化推荐的积极效应,拟在组织推荐名额之外,另设社会化推荐名额。
重庆市妇联着眼于克服“自弹自唱、自娱自乐、隔空喊话、封闭运行”的倾向,出台《妇女群众全程参与妇联活动(工作)制度》,让妇女群众成为妇女工作的“主角儿”。例如,在策划群众性活动前,市妇联承办部室围绕活动的计划开展途径、参与对象等内容,通过开设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网站公示、微信平台互动等方式,广泛征求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邀请妇女群众共同参与活动内容和形式的设计,并开展“订单式”服务,使各项活动紧贴妇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