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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丹 22岁的小刘是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今年他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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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电脑不算贫困生”僵化且不公平

2016/9/22

□ 朱丹

22岁的小刘是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今年他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村子里盖章后,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不给发补助款。(9月21日《华商报》)

仅仅因为一台2000多元笔记本电脑,学校就拒绝了小刘的贫困生助学金申请,这样的决定也未免太过草率了,不仅暴露出贫困生认定缺乏科学性,也有失偏颇。难道贫困生就不可以有电脑吗?

首先,小刘已经在老家进行过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村里也已经在他的证明表上盖了章,再者相关部门也已经对其家庭进行过考察,也就是说,其家庭贫困已经经过了证实,是属实的,并不存在隐瞒等行为,这样符合条件的贫困学子为何不能享受助学金,其因为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被拒申请助学金,完全是一种以偏概全的决定。

其次,小刘学习的是工程类专业,专业学习离不开电脑,也就是说,购买一台电脑,而且是一台价格低廉的笔记本电脑,完全符合现实需要,无可厚非,不应成为其被拒申请助学金的理由。

因为拥有笔记本电脑而被学校拒绝申请助学金,说到底,还是贫困生认定存在着问题,究竟什么样的家庭算是贫困家庭,什么样的学生才能享受助学金,有着严格的标准,可是有关方面都无例外地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将“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这样的条款写入其中,不是根据现实考察说话,而是拿电脑“说事”,这样的认定标准未免有些牵强。

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进入到网络时代,电脑已经成为很多大学生的标配,这不仅因为电脑可以帮助学习,还因为如今的电脑已经不是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已经从高消费的神坛走进了普通消费行列,如今,学校还在拿电脑“说事”,将拥有电脑作为衡量贫困的标准,不仅显得有些过时,而且有失公平。如此不顾现实、毫无温情的生硬决定,不仅是对贫困生的二次伤害,也违背扶贫助学的本意,暴露出思维和工作方法的僵化和草率。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贫困家庭认定办法进行完善,使其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消费趋势,建立科学人性化的认定标准,比如可以满足贫困生基本的学习生活需要,比如,给消费画一条红线,杜绝奢侈消费,抵制浪费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贫困生的利益,照顾到贫困生的心理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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