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苏建军
本报在9月19日头版就河南省“郑州一城中村拆迁分房,双男户比双女户多分250㎡”一事进行了报道评论,郑州市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就丁楼村拆迁安置男女差别待遇不一样的情况很快给予本报回复:郑州市高新区枫杨办事处高度重视,组织办事处人员学习了本报的相关报道评论,并组织干部对本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郑州市高新区枫杨办事处有关人员对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表示,本报报道评论的情况属实,他们将实地摸底,深入到村民中间,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并向有关方面进一步汇报清楚,按程序妥善处理好此事。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丁楼村的村民反映,村里最近贴出的安置房屋分配表,存在男女不平等问题:“都是村里的户口,都年满18周岁了,为何双男户(家里两个男孩)能分800平方米,双女户(家里两个女孩)就只能分550平方米。”
安置房为何这么分,男孩女孩待遇又为何有差别? 对于丁楼村公布的安置房屋分配表,有村民表示委屈,因为家里有两个女孩的缘故,比家里有两个男娃的邻居少分房子250平方米。同样是村里的户口,同样是村里的村民,分房子的待遇差距为什么这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日前,记者到郑州市高新区枫杨办事处丁楼村走访调研,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相关人员对记者说,丁楼村属于城中村,且村庄周边商业较发达,生活条件和村里集体福利相对较好,因此该村姑娘出嫁后不愿意离开,而村里小伙子娶的媳妇按传统习俗要迁入该村。为解决人员只进不出的矛盾,该村按照村民自治的议事规则,根据《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通过“4+2”工作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丁楼村宅基地划分办法。该现象在经济条件较发达的地区,尤其城市郊区农村普遍,而且长期存在。郑州市丁楼村于2013年9月开始拆迁,在2014年3月拆迁结束,全村470户群众根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村庄改造方案,全部同意,并签订了安置协议。
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应当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其他法律规定相一致。对于媒体报道的问题,办事处将积极和村委会、村民代表进行沟通,引导村民制定既符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又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将以此事为戒,引导村民到周边注重男女平等的村庄参观学习,如附近的郑州登封市周山村,学习他们是如何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是如何克服陋习,克服世俗观念,在专家的指导下,修订村规民约,接受新观念、新思想,发扬传统文化中的仁爱精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妇女的各方面利益。
河南省妇联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联系郑州市有关方面,沟通交流,要求他们切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决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尽快拿出解决方案,确保妇女权益不受侵害。
郑州市妇联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要求高新区有关方面切实调查,依据事实,依据法律,给村民一个合理的说法。
郑州市高新区妇联相关领导也在积极协调各个方面,尽快妥善处理此事,拿出一个符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方案。
究竟如何妥善处理此事,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枫杨办事处相关人员一再对记者表示,希望各界给他们一点时间,他们需要耐心去做全体村民的工作,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村民党员的表率作用,各方商量,依据法律法规,稳妥地拿出一个解决方案。
郑州市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相关人员对记者说,枫杨办事处感谢本报对办事处工作的监督,并欢迎本报继续对办事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切实改进工作的建议。
此事最后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