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上海警方日前开始对电动平衡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集中整治。
●编者按:不怕堵车、骑起来很“拉风”,为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应运而生的电动滑板车、独轮电动车或平衡车,却尚无专门的质量标准和交通法规适用。北京市消协抽检显示,电动滑板车危险系数高过电动自行车,有的车速竟超过后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后,上海市对其集中整治,禁止电动滑板车上路行驶。面对网上越低价越热销的市场,相关部门提示:电商平台应当引导消费者明悉使用场景,交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警惕新型电动助力工具成为脚下“刹不住”的隐患。
■ 吴文治 陈克远
体积小、智能化、节能牌、年轻范儿,走在街头,时常会见到有人脚踩电动滑板车、独轮电动车或是平衡车从眼前“飘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电动滑板车作为代步工具,但是,这种新型的电动助力工具能放心骑行吗?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消协”)8月28日发布电动滑板车抽检结果显示,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几乎全军覆没,知名自行车品牌“永久”也登上黑榜,涉及的问题包括刹车制动性能差、车速过高、蓄电池容量与实测差距较大等,而这些商品目前在各大电商平台上依然热销。
刹车距离超标1倍
名牌居然登黑榜
随着近几年电动滑板车使用人群的增加,相关的事故也是频频发生。去年的7月21日,上海一名26岁男子驾驶电动滑板车撞倒行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今年1月,法院最终宣判郑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65万元。
据警方介绍,因驾驶电动滑板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是个案。2014年11月,北京一男子骑电动滑板车过马路时,被轿车撞成骨折。去年3月,上海一名男子骑行电动滑板车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相撞事故,这名男子因伤势过重死亡。
在此次公布的测试结果中,刹车制动性能差和车速过高是突出问题。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经测试,在20个样品中,除1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合格外,19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都远大于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达到了9.9米,问题样本占比达到整体抽检样本的95%。
在车速检测方面,16个样品行驶的最高车速均超过每小时20公里。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而试验中最快的电动滑板车的车速已达到每小时27公里。
北京市消协方面表示,电动滑板车刹车时摩擦系数小,制动距离较长。如果制动性能差,刹车不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电动滑板车因车轮直径较小,稳定性较差,车速过高同样容易引发危险。
北京市消协消费指导部副主任吴海璐表示,相较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缺少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的部件,在道路上行驶的危险系数更高。
接受抽检的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的20个企业,不乏永久、易虎、乐行等知名骑行或户外品牌。
产品价差大
低价最热销
笔者调查发现,上述抽检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电动滑板车,目前在主流电商平台上依然热销,且价格不菲,2200-3600元左右的产品居多,也不乏千元以下价位的产品。笔者查询多个电商平台注意到,相较于两三千元的高价位产品,价格在500~800元的低价位电动滑板车销量更高。
以某知名电商平台上的入驻商家“eho运动旗舰店”为例,该店价位在2475元的“正品易虎电动滑板车锂电便携折叠迷你小型电动车两轮踏板代步车”在本次检测中被提及,目前已下架,但同类其他款商品依然热销。对比来看,价格在2276元的“易虎锂电池电动滑板车”总销量为15件;价格在769元的“易虎成人电动滑板车”总销量达到1376件,明显更受欢迎。
安全隐患巨大,但消费者缺乏认知。有消费者在网购评论中写道,“车子一到就迫不及待尝试,上班很方便,特别是堵车时,走在马路上很拉风”。
管理标准缺失
呼吁法规出台
吴海璐表示,很多电商平台在销售电动滑板车时强调代步功能,解决从家到地铁“最后一公里”,但实际上电动滑板车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他同时表示,由于缺乏相应的质量标准,电动滑板车的销售行为不受限制,但电商平台应当正确引导消费者的使用场景。
目前,国内针对电动滑板车没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因此只能参照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QB/T 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而对于上路行驶的电动滑板车,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款50元;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北京市消协方面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机动车尤其是新兴行驶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制定相关的交通法规。
上海: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
据了解,上海警方于日前对市内电动平衡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了集中整治。根据相关规定,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
上海对驾驶电动滑板(平衡)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上海交管部门相关人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动滑板(平衡)车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从交通法规的精神看,“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