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佳
小时候,有一个特别的“爱好”,说来有些脸红,就是摘花。为此跟伙伴们爬过桃树,折过香喷喷的白丁香、紫丁香,摘过新鲜的泡桐花吸花蜜,躲到学校园子里偷偷摘比拳头两倍还大的芍药花,蹲在傍晚的夜合槐树下认真地一朵一朵挑粉嫩嫩毛茸茸的夜合槐花,甚至贪恋韭菜花儿的美,钻进别人家的菜地,被胖胖的女主人发现大声训斥着扬言要找家长。
那时候,摘花儿的兴趣简直乐此不疲,只要出门玩儿,得先寻找各色的鲜花“掠夺”,才要开始“过家家”。尤其喜欢在夜幕来临的时候,带上一把小剪刀跟小伙伴们出发,偷偷溜到院子里当“采花大盗”。折得费劲儿还容易毁了枝叶,那就用剪子剪,像模像样地捧上一大把,才能过足摘花的瘾,回家催妈妈将其安置在水瓶里。
在所有摘的花儿中,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第一次遇到荷花。大山的孩子极少能见到荷塘和荷花的,记得那天因为这朵花特别开心,本是跟伙伴们同去的,只因为这朵花靠近岸边被我先摘了去,就顾不得跟伙伴们继续玩了,一心想着快点回家把花儿插起来。赶紧出了荷塘,骑上自行车疯狂地往家赶。一路上,美滋滋夹着小心翼翼,担心花被吹了,我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护着自行车前篮里的花儿,生怕花儿不精神了,无法炫耀我的“宝贝”了。
那时候不知道荷花是那么娇贵的宝物,骑车到家也就十分钟不到的路,我尽了全力往家赶,用直立着跑步的姿势一路骑到家门口时,不但花叶全垂头了,连花茎都直不起来了,花身的水气灵气也全被蒸干了,再没有鲜活劲儿了。
那时候十二三岁的我,突然有一种暴殄天物的悔恨,伤心得一个人抹了半天眼泪,没法带回家了,失落得学黛玉找地儿把花葬了起来,埋了一个小小的土堆,还找了根冰棒棍写上“我的花儿”插在土里当墓碑,虔诚地蹲在土堆边给花儿唱了一支“告别曲”。第一次觉得自己亵渎了一件宝物,也第一次矫情得反复背着《爱莲说》,明白了“不可亵玩焉”的含义。
这件事过去很多年了,现如今想来,质朴的环境和匮乏的物质造就了当时简单的快乐,不似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市,怎么保鲜都能做到,哪像小时候,插在简陋破旧的塑料瓶子里,大多是山花和野花,叫不上名字闻不到香味儿,无法跟现在的精致相媲美。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长大后逛花市,我也试过一两次,买来鲜花插在精致的花瓶里,却怎么也找不到当初摘花的情绪。突然就特别想念当年那朵荷花和那些年摘过的野花,也许最本真的才是最美的,或者太过精致的,总是转瞬即逝的,而生命力顽强的,才是能终将绽放美的。又或许,是生于斯长于斯吧,不恰当的定位可能导致失误,最正确的地点才能获得永恒。人生或许也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