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王凯蕾
在一些微信群里,不法分子用几十元的蝇头小利诱骗人们“有偿开户”的事件不时发生。近期,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友谊支行就成功堵截了一起利用微信圈诱骗学生出售银行账户的事件。
将个人金融账户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自身可能会遭受哪些损失、产生怎样的后果?这种“租售”来的银行账户通常可能用于哪些非法活动?
轻松的“生财之道”?
“学生们一个接一个,来要求开立银行账户,说是用来存暑期打工的兼职费。”工行广州友谊支行行长香喜云说。
2016年6月初的一天,工行广州友谊支行陆续进来了十多个大学生样子的学生,说是附近国防工业职工大学的学生,因暑期兼职需要办理新开银行账户。
这些学生几乎都不能完整说出自己计划预留的电话号码,一些学生还拿出纸条来边看边说。
这些异常举动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怀疑,“他们不应该记不得自己的电话号码”,而且,这些学生几乎都要求银行在开户后,同时开通U盾、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
银行经办人员经过仔细询问才明白,原来这些学生开立的账户并非自己使用,而是将户头转卖给其他人并收取60元的报酬,业内俗称“卖户头”。
经网点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学生们才知晓出借银行账户的危害,取消了原开户计划。
广州越秀区华乐街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该事件为犯罪分子利用大学校园的微信兼职群,发布购买个人银行账户的信息,诱导学生协同进行违法行为。
“有偿开户”骗局:“租售型账户”常被用于非法活动
近年来,不法分子使用伪冒证件办理开户、挂失、个人网银注册等案件频发。仅工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去年以来即成功堵截伪冒证件办理业务1000多起。
一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的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刘辉告诉记者,曾经有公安部门前来调阅涉及跨境洗钱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发现其使用的账户是从别人手里“借”来的。
业内专家指出,把银行账户出借或卖给别人使用,存在非常大的风险。通常,出售、出租、出借的银行账户,会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逃税等非法活动。有的当事人因此碰到不必要的麻烦,不仅损害个人信誉,对于今后买房、买车、贷款、出行均有影响,有的当事人甚至遭遇牢狱之灾。
金融诈骗“替罪羊”:勿贪小利掉陷阱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如有该项行为,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我国刑法有关洗钱罪的条款中,对为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账户也有相关处罚规定。
据介绍,出租或者出借资金的身份证件或银行卡账户,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个人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