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cpaper.cnwomen.com.cn/Img/2016/8/m201608018ec45825a31546d2b6b21dfac7bcea2f.jpg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罪犯因脱管漏管或被违法减刑假释等,这归检察院“管”。罪犯被判处罚金却拒不缴纳,
http://ph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6-08/01/030201.html

等待处理…

最高检全面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

2016/8/1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罪犯因脱管漏管或被违法减刑假释等,这归检察院“管”。罪犯被判处罚金却拒不缴纳,是否归检察院“管”呢?后者属于财产刑执行不力,也归检察院“管”。

据悉,最高检近期将在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并将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下发全国。这意味着,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的罪犯将难当“老赖”,法院执行财产刑不规范的行为也将被依法予以监督。

2015年5月至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河北、江苏、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等六省(区)部署开展了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通过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书面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检察机关在试点中着力纠正了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

财产刑执行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立法对财产刑执行如何监督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检察机关内部职责分工也不明确,导致一度重监禁刑执行监督,轻非监禁刑执行监督。

据了解,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财产刑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上篇:北京全球征集冬奥会会徽设计方案
下篇:没有了
分享到

© 2019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