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袁鹏 发自兰州 7月25日,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从甘肃省高院了解到,在日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全省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通报中显示,近年来,甘肃省通过不断探索教育、管理、矫治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全省判处生效未成年罪犯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记者从情况通报中了解到这样一组数字,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判处生效未成年被告人4552人,其中,2010年1062人,2011年1006人,2012年1010人,2013年802人,2014年672人,全省判处生效未成年罪犯人数逐年下降。
据了解,甘肃省少年法庭工作最早始于1987年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设立的“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近年来,甘肃省高院成立了具有独立建制的综合性少年法庭,少年法庭负责审理主要案件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同时指导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并与省妇联、团省委共同挂牌,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合议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全省法院在着力加强少年法庭法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还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等组织的工作人员中,选任热心挽救未成年人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让未成年被告人在既严肃又宽松的环境中受到感化,接受审判,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甘肃高院还与检察院、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办法》《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审判与教育并举的好做法,如通过设立“圆桌式审判”数字化法庭,利用警句格言、典型案例、法官寄语、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文字和图片形式,营造宽松温馨的法庭氛围,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和抵触情绪;把握四段五法,坚持三心四见面;开展庭前社会调查,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设立亲情会见室,开展“阳光护送”行动,建立帮教回访常态化机制,规范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等,充分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爱”字出发,以“教”字着眼,把法庭、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利用“法制副校长”、模拟法庭、家长学校、志愿者服务等平台和载体,积极开展法官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据了解,截至目前,甘肃省法院共有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5个,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57个,指定专职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法官62名,基本建成了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