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cpaper.cnwomen.com.cn/Img/2016/6/m20160628a6f7ee1ea5fd40fc857aa753d4d4914e.jpg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实习生田珊檑 发自北京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27日宣判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杨某某强奸罪
http://ph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6-06/28/029058.html

等待处理…

性侵被害人低龄化趋势明显

2016/6/28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实习生田珊檑 发自北京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27日宣判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杨某某强奸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北京一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燕介绍,2010至今,北京一中院共受理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三十余件。被害人低龄化趋势明显,十四岁以下未成年被害人约占总数的40%。

2015年4月,年仅十三周岁的小美(化名)离家出走,后到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聘平面模特,该公司招聘人员杨某某在得知小美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威逼利诱小美并与其发生多次性关系,杨某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王燕介绍,在2010年至今北京一中院受理审结的三十余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比较大。在猥亵儿童犯罪中,熟人作案的比重高达90%。网络社交成为性侵类犯罪主要威胁,60%左右的被害人因网络交友并与网友见面而遭遇性侵,年龄集中在15岁至18岁。

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纪红提示,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性启蒙教育,避免孩子到偏僻的地方与他人相处,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并采取正确的方式保护孩子,如果孩子遭遇了性侵,要及时保存好内裤和衣物,立即拨打110。学校要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入职审查,完善校园管理机制,发现行为异常者立即调查处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法制教育,配合家长根据学生的年龄阶段,适时开设性安全教育课程,通过QQ、微信、家长会等方式及时与家长沟通。未成年人也需要加强防范,慎待陌生人,谨慎交友。

上篇:中日韩服饰文化同台PK
下篇: 一个人的大学毕业典礼
分享到

© 2019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