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长路
女大学生裸照借贷——面对这样的标题,可知当下的高利贷团伙在“围猎”时,其道德是何等的无下限。
借助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高利贷团队打着“裸条放款”的旗号,让一些女大学生进行借款时,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照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据媒体报道,一女生今年2月通过一网络平台借了500元,周利率30%,因到期还不上借新债还旧债,利滚利目前已达5.5万元。在欠款过万时,被要求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作抵押,无奈之下只得照做。
周利率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利贷的狮子大开口已显而易见,此外,以裸照作为抵押物,以此勒索不合法的巨额利息,既涉侵犯隐私权,又有敲诈勒索之嫌。
令人遗憾的是,面对这样一个“步步下套”的网络借贷陷阱,不少声音却将矛头对准借款的女大学生,当“没脑子”“智商捉急”之类的口水喷向受害者时,却选择性遗忘了,真正的施害者还在法律监管之外。
高利贷团伙利用互联网便利进行转场,借贷平台却表示这纯属“私下的个人行为”,这种试图完全撇清的态度,显然是在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不明晰的漏洞。其实,在互联网领域,我们早已习以为常的是——在网上买到假货,电商平台并不能免责;买到了黑作坊的食品,线上外卖平台必须承受被罚款的惩处。网络平台或是网络中介,从提供相关服务那一刻起,就已经置身其中,无法回避其责任。
如果再任由校园网络借贷靠着各种“损招”野蛮生长,类似“裸照借贷”等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再次冲击人们的眼球并非不可能。 吐槽奚落受害者,对一些“键盘侠”而言很容易,让施害者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相关监管部门则任重而道远。这起事件中,新闻媒体又一次走在了前面,让高利贷团伙利用互联网便利进行转场的现实浮出水面,监管部门的关注点也应当适当转移,不能让线上成为监管的盲点。
金融服务不可能与大学生绝缘,面对花样繁多的网络借贷,女大学生保持必要警醒,是让消费或理财需求走向理性的第一步,更是对自身的负责。
毕竟,抓住人性的弱点敲骨吸髓,正是一些高利贷团伙的“祖传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