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各地开始陆续出台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高考计分方式、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发生明显变化,科目设置和招生批次成为改革重点。
不分文理,变为“3+3”模式
广东、辽宁、吉林等大部分省份实行“3+3”的考试模式:前一个“3”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后一个“3”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
外语等科目实行一年两考
北京市高考改革确定,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上海、吉林、辽宁等地也规定,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取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广东省除外语科目实行一年两考外,还将给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两次考试的机会。
“一考定终身”变为“多元录取”
各地规定,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即俗称的“两依据、一参考”。
“本科批次合并”
辽宁、福建、四川、广西等地从去年起陆续取消本科第三批次,与本科第二批次合并录取。一些省市则提出了合并第一、第二招生批次:上海市将从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海南合并一本、二本招生批次,并计划从2020年起仅设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山东省也提出,山东高校录取从明年起将不再分一本二本。
新高考方案执行时间上,上海、浙江两个试验区明年起执行新高考;北京、海南等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广东、辽宁、吉林、湖南等大部分省份定为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执行改革;一些西部省份定于2019年开始执行。
文/新华社
制图/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