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周玉林 发自昆明 云南省妇联、省财政厅日前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反复磋商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报经省政府审批同意,正式下发各州市施行。
据介绍,专项资金设立周期为3年,由省财政每年安排370万元,用于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等项目。专项资金根据各州市工作任务量、贫困程度、绩效考核和重点任务等因素权重,采用统一规范的分配方式进行资金分配,优化资金分配流程,合理配置财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