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四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等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妇女报记者 杨睿/摄)
中国妇女报记者王蓓 发自北京 互联网环境下打车软件兴起,网约车是否合法?如何规范管理?出租车行业改革正式方案何时出台?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遇到了什么样的难题?
3月1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攻坚克难推动改革方案出台
“出租汽车是关系民生、服务百姓的窗口行业,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杨传堂开宗明义。
以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化调查、系统研究国内国外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去年10月,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稿。
事实上,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新老问题的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改革难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杨传堂说出租车改革面临三难:一要统筹兼顾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三是如何统筹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使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更加合理。
当前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和促进传统行业健康发展都十分紧迫,但仍要循序渐进,避免休克式改革。“不管有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坚定地推动这项工作。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完善相关的政策,推动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和实施。”杨传堂表示。
鼓励规范网约车 支持顺风车
杨传堂说,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这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甚至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规范其发展。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时下百姓关心的“私家车能否转化为网约车”的问题,杨传堂表示:“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定法规把私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车辆,具体程序在管理办法中都体现出来了。”
杨传堂表示,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推广普及新能源公共交通
“新能源车的推广运用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说,这也是绿色、共享发展理念的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新能源车的发展,这几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新能源车发展的政策。经过3年的努力,深圳、北京、上海、济南、郑州等城市,目前已有5万多辆新能源公交车。
“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要达到20万辆。另外,还有一些清洁能源,比如LNG、CNG这些燃气的公交车,也包括一些混合动力的公交车,既满足城市老百姓出行的需要,同时又能够使城市的交通结构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我们继续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一个国家战略”,引导老百姓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刘小明说,希望解决城镇化、现代化、机动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和环境大气污染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