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王蓓 发自北京 “去年6月,贵州毕节发生留守儿童惨案,部长如何看?如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3月9日下午,在“部长通道”边排了20多分钟才有机会与记者见面的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刚一站定,就接到了记者们抛出的重磅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现象”,李立国表示,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一直比较重视,从十多年前就在有关政策制定、部门管理服务、群众团体参与和发挥关键作用上采取措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今年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在过去工作基础上,针对现在依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这项工作。李立国说:“这个政策文件,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家庭尽责的实际工作格局和思路研究制定的,在关爱保护体系上分别规定了县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该承担和履行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协同负责的任务。”
同时,民政部也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如果能把家庭主体监护责任的履行、地方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属地责任的履行,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职责的履行三方作用结合起来,就能够把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得更加完善有利。”李立国认为。
为了保证将关爱服务体系这张网编密织牢,将政策措施落实好,政策文件还明确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构建和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出现问题的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和监护干预机制。
“这些机制的实施,要由公安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依托县乡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落实,在基层政府的统筹协调、督察指导下,让当地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形成合力,才能将关爱保护体系和关爱保护机制落到实处。”李立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