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 李亚楠) “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涉及感情、亲情等身份因素,很多东西很难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层面来衡量,如果法庭完全充当消极的居中裁判者,用审理财产纠纷的方式来审判家事案件,效果可能就不好。”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这方面,法院也不能缺席。”张立勇在审议时说。
近年来,全国不少法院建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少年审判庭,有的法院还建立了家事审判庭、合议庭,在推动专业化审理方面迈出了积极步伐。
张立勇认为,目前,基层法院的探索还不能满足少年及家事案件审理的需要。“鉴于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案件紧密相连,建议一步到位,设立少年及家事法院。”
张立勇说,设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契合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案件紧密相关的特点,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合法权益目标的统一实现,也符合我国文化传统、司法国情并与国际接轨。
张立勇说,设立少年及家事法院还有助于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转变审判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切实担当起化解家事矛盾、修复家庭创伤、引领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