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目前,全国各地已进入地方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高峰期,“全面两孩”政策更成为近日密集召开的地方两会关注热点。截至28日,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等11个省份人大常委会已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改,明确“全面两孩”的具体实施政策。记者对“全面两孩”落地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追踪。
生育意愿:两孩生育意愿走低,压力令不少家庭放弃
“生还是不生?”这是“全面两孩”后很多家庭面临的选择。
2013年,全国29个省、区、市的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已有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希望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比例约为60%。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开表示,“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2015年初再对同样人群做调查,只有39.6%的人希望生育两孩。
不仅如此,实际生育行为其实更会远低于生育意愿水平。山东威海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中,有70%明确表示愿意生育两孩,但实际申请量不足6%。浙江舟山市《2014已婚育龄群众生育意愿研究报告》显示,人们的理想生育数为1.78,政策生育数为1.59,而实际生育数仅为0.96。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教授张原震认为,从“单独两孩”的实施效果来看,“80后”年轻群体的生育意愿已经显著降低。
产妇权益:两孩津贴减少,职场易受阻
职场女性在生育期间收入是否会减少?不少地区在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增加的产假,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保证福利待遇不变,主要靠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来填补产假期间收入减少差额。
业内人士介绍,生育保险包括产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与生育津贴等组成部分。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女性完成生育后,社保部门将根据其个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来计算。比如产前每月工资为5000元,产假为128天,则总共可获得2.1万元左右的生育津贴。
记者采访发现,“全面两孩”放开后,相比于生育一孩,生育两孩的产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同,但部分地区的生育津贴额度却有所减少。天津、武汉两地社保工作人员介绍,两孩计算生育津贴产假天数仍只能按98天计算,这意味着,按照每月缴费基数5000元标准计算,生两孩生育津贴要少5000元左右。
相较于生育两孩获得生育补贴额度减少,职业女性关注的就业与晋升等方面的权利保障。一位浙江省政协委员说,他在调查中发现,有15%受访女性担心生育两孩会导致职位变动或影响职务升迁,生育加剧原本就存在的隐性就业歧视。
“到底是‘生’还是‘升’?”湖南省政协委员张琳说,生育是社会和家庭赋予女性的职责,因就业权利无法得到平等对待,很多女性正面临着比生第一胎更艰难的抉择。尽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女性维权很艰难。
生育政策:生育数量短期不会放开
从2014年实施“单独两孩”到启动“全面两孩”,中间间隔仅两年。因此,计划生育政策短期是否还会继续进行调整引人关注。
业内专家表示,判断生育数量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总和生育率1.8——即一对夫妇平均生育1.8个孩子,或将成为重要参考指标。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表示,中国并非人口越多越好,也非越少越好,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8左右,是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中根据基本国情确定的目标。
多次参与国家人口政策咨询的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人口政策调整执行成效要有相当长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十三五”期间对生育数量限制的政策调整可能性不大。
不少基层干部反映,“全面两孩”实施后,计划生育从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基层计生工作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全面两孩”明确可在居住地登记,而当前人口流入与流出地之间信息化衔接不足,容易出现违规超生验证难、管理难等挑战。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人口学教授陆杰华等业内专家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在各地陆续落地后,一方面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出台,加大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投入与建设;另一方面还应在计生工作中加快信息化建设,使“全面两孩”既能“生得好”,计生工作又能“管得住”。
(记者李劲峰 张乐 肖思思 李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