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示范合作社“南平市延平区恒丰果蔬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在大棚蔬菜种植基地采摘“上海青”。
近年来,福建省南平市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制定了实施意见,并结合《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在信贷、科研、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优惠和扶持力度,为合作社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4121家,合作社成员16.53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8.8万户,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年人均纯收入比普通农户平均高出20%以上。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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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
福建省级示范合作社“南平市延平区恒丰果蔬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在大棚蔬菜种植基地采摘“上海青”。
近年来,福建省南平市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制定了实施意见,并结合《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在信贷、科研、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优惠和扶持力度,为合作社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4121家,合作社成员16.53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8.8万户,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年人均纯收入比普通农户平均高出20%以上。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