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姚建 发自枣庄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枣庄市妇联获悉,该市2205个行政村(社区)中已颁发的土地确权证上,有家庭成员共有人插页的村(社区)达到2138个,占比为97%,基本实现了“女性证上有名”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枣庄市就在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首次将农村妇女作为共有人写入证件首页,使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非常明晰,一目了然。长期被传统思想压抑的广大农村妇女第一次在证件上看到自己的名字,看到了自己对家庭重大财产的拥有权,感觉到自己受到重视,唤醒了她们性别平等的意识,也提高了她们的地位,受到广大农村妇女的普遍欢迎。2013年3月,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开始,枣庄市妇联积极作为,使确权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婚入户妇女无论有没有地,均作为家庭成员登记在册、记录档案,明确了妇女对土地的所属权。
枣庄市注重源头参与,作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参与到农经办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中,全方位介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从调查摸底、调研商讨、制定方案到确权登记、颁发证件等各个环节上全面深入参与,从源头上确保了农村妇女对土地的权益。在原有经营权证书内容的基础上,更加详细地记录了家庭承包地共有人,特别是女性共有人的信息资料,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防止了普遍存在的“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和随意抽取出嫁女土地的现象,较好地保护了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大面积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
枣庄市妇联积极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将此作为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增加了维护妇女权益条款,清除了性别歧视条款,对于婚入妇女,优先解决承包地;对于婚出妇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之前,不收回其原承包地;对于离婚或丧偶的外地迁往本地妇女,优先解决承包地;迁往外地的本地妇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之前,保留其原承包地等条款,从制度上、源头上、法律上解决了问题,提供了依据,为基层妇女依法维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枣庄市妇联主席于青告诉记者,目前确权登记进展工作中,还没有完成的村一般是城中村、城郊村,或者是存有工业园区占地、各类征占用地、矿区采空地等等的村,枣庄市妇联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妇女土地确权加插页及颁证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