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袁鹏 发自兰州 “有一个独立的或与其他部门共用的室内办公场所,配备有桌椅、文具、电脑、电话、相机等办公设施;有一个室内培训活动场地,配有培训电脑、电视、投影仪等基础设施;有一个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文体活动场地;有一个独立的心理咨询及维权工作室;有一个与社区图书室或农家书屋等合并使用的图书阅览室;有一份《中国妇女报》或一份《中国妇女》杂志。”
12月28日,中国妇女报记者从甘肃省妇联获悉,日前,甘肃省妇联下发《关于“党建带妇建”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升级版“妇女之家”的硬件配置上要有统一标识并挂牌,要达到“六个一”。
《意见》要求要着力推进乡镇(街道)一级“妇女之家”建设,并积极争取把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到2016年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妇女之家”组建率达到100%。同时,巩固完善村、社区“妇女之家”。推动在机关、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两新组织”及其他新兴社会组织中建立各具特色的“妇女之家”,不断扩大“妇女之家”的覆盖面。
除了硬件配置,《意见》要求在人员配备上要有一名专管员、若干协管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认真负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分管领导(所在县区妇联主席);有一支工作骨干队伍(热心妇女工作的退休教师、律师、女大学生村官、女致富带头人等);有3支以上比较稳定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管理措施方面,包括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例会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考核评比制度、扶贫帮困制度、志愿服务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有“六簿七册”并规范登记造册,包括妇女培训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考核评比登记簿、“最美家庭”及其他典型家庭花名册、志愿者队伍花名册、结对帮扶花名册等。要有“三个结合”并运行有序,即经常性与时效性结合、整体性与阶段性结合、农闲与农忙结合,长期、有序、正常运转。
《意见》还就升级版“妇女之家”的功能发挥、活动实践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该意见是根据中央和省委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制度,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的主要任务包括了“建立健全组织网络”“配齐建强骨干队伍”“构建完善服务阵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