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玉子
韩国在女性家庭部主导的性别影响分析评估事业的经验成果基础上,于2011年9月15日制定颁布《性别影响分析评估法》,并于2012年3月16日起施行。
主管机关、对象机关与分析评估对象
《性别影响分析评估法》以女性家庭部长官为主导,适用于韩国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自治团体(包括市、道教育厅)。
根据《性别影响分析评估法》的规定,应当进行性别影响分析评估的对象范围如下: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制定、修订的法令;可能对性别平等带来重大影响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三年以上为周期的计划;中央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作为该机关的主要政策所促进的事业和《地方自治法》第41条第2项规定的地方自治团体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单位事业;女性家庭部长官在经中央性别影响分析评估委员会的审议、调整,特别选定的实施中的法令、与女性的地位提高有密切关联的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行政机关所辖政策、事业等。
性别影响分析评估的运营体系
为了审议、调整分析评估制度的运营及改善等事项,设置女性家庭部长官所属的中央性别影响分析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央委员会”),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所属的、地方性别影响分析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地方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由包括1名委员长在内的15名以下委员构成。全国17个市、道均设有地方委员会。
为了具体进行分析评估工作,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根据本法第14条之规定,在所属室长、局长(未设置室、局的市、郡、自治区的科、责任人或者相当职位的人)中选择指定分析评估负责人。
另外,为了支援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的分析评估,设置性别影响分析评估机关。女性家庭部长官可以指定国立公立研究机关、国家或者地方自治团体设立的研究机关、私立大学所属的研究机关或者非营利法人研究机关等民间研究机关为性别影响分析评估机关。
性别影响分析评估程序
性别影响分析评估程序分为六个程序:各机关选定分析评估对象并制作、提交分析评估书。通常中央行政机关的要直接提交给女性家庭部,地方自治团体提交给该机关的分析评估责任人。
分析评估书的审查及通报审查意见。女性家庭部对提交的中央行政机关的分析评估书、分析评估责任人对地方自治团体提交的分析评估书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给该分析评估书的提交机关。
提交审查意见的反映结果。收到改善意见的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改善意见(审查意见)的反映结果。
各个机关应当向女性家庭部提交分析评估的综合结果。
女性家庭部制作综合分析结果报告书向国务会议报告后提交给国会。
公布。根据法律的规定,女性家庭部应当将综合分析评估报告书在官方报刊或女性家庭部网站上公布。
性别影响分析评估指标
对法令,从性别区分或者固有观念、性别特征、性别均衡参与等三方面,对性别区分或固有观念条款、性别区分或固有观念的改善必要性及修正案条款、与性别特征相关条款、反映性别特征的必要性及修正案条款、委员会等相关条款、性别均衡参与的必要性及修正案等六个指标进行分析评估。
对计划,从性别影响发生可能性、性别要求度、性别均衡性、性别平等措施等方面,对因性别发生其他影响的可能性,男女因社会文化、经济、身体(生物学)差异而产生的性别要求差异,受惠方面的性别反映要求,反映法令,反映事业等五个指标进行分析评估。
对事业,从事业的性别要求度、性别均衡性、法令、预算、事业等五个方面,对因男女的社会、文化、经济、身体(生物学)上的差异产生的、事业上的性别要求的差异、事业受惠方面性别的反映、预算分配中性别特征的反映、反映法令的计划、反映预算的计划、反映事业内容及完成方式的计划等六个指标进行分析评估。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