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记者 于怀清
“欧盟采取了记分板和国别报告等软的推进性别平等的方式,以弥补不能强制执行的弊端,但并不完美。” 12月13日,在“立法性别影响评估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上,意大利锡耶纳大学经济政策教授、欧盟33国性别平等专家网络主要协调人弗朗西斯·贝蒂欧介绍了欧盟在推进性别影响评估中的理论与实践。
欧盟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就业平等
据了解,欧洲共同体创始条约(罗马,1957),建立了男女同酬原则。阿姆斯特丹条约(1999),使促进成员国的男女平等成为欧洲共同体的主要任务之一。《欧盟基本权利宪章》(2000),承认了所有领域的性别平等,包括就业。后续条约进一步促使各成员国促进性别平等,消除歧视,包括基于性别的歧视(2009年欧盟条约和2007年欧盟运作条约),并通过条约规定、指令、欧盟判例法等,促使这些规定最终转化为成员国的立法。
按照欧盟相关规定,就业领域中任何形式的歧视都是被禁止的,包括直接薪酬歧视、骚扰和性骚扰。产假的最短时间是法定的18周,父母可以享受额外最短的父母假,目前为4周。女性和男性都可同等获得商品和服务。保险合同中的保费不能基于男女预期寿命不同而实行差别费率。
“欧盟成员国承担劳动法和劳动政策的首要责任,欧盟通过指令、资金配置和开放式协调法来促进性别平等。”弗朗西斯·贝蒂欧说。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不能强迫成员国遵行欧盟指令,有关规定要通过成员国自己的法律来实现。所以,欧盟采取了记分板和国别报告等软的实施方式,以弥补不能强制执行的弊端。
设置推进性别平等的优先领域
按照欧盟开放式协调法的做法,第一步是设定优先领域、优先问题、优先目标。
“在所有领域推动性别平等,稀释了性别主流化。” 弗朗西斯·贝蒂欧介绍,后来欧盟对推动性别平等制定特定化目标。
1998年~2002年,在就业战略中,性别平等是4个最优先目标。欧盟要求成员国应积极支持妇女增加就业,减少男女在失业率方面的差距,并采取行动,使妇女和男性在所有部门和职业中平衡。
确定基准点和指标
弗朗西斯·贝蒂欧说,开放式协调法的做法还包括制定基准、开发指标和性别差异数据。
制定数值目标来评估和对比成员国在开放协调法中的绩效是否有效。比如,先前的就业战略规定:整体就业目标(到2010年15~64岁妇女就业目标60%)、儿童看护目标(到2010年至少为90%的 3岁及学龄儿童,以及为至少33% 的3岁以下幼儿提供看护)。目前战略规定:到2020年20~64岁的就业率为75%。
“数值指标是为了评估战略指导和基准而开发的,新的指标和比较性的数据源不断地被开发。”弗朗西斯·贝蒂欧说。
记分板显示进展成果
“哪个国家在妇女就业率上,或在降低妇女事业差距上的分数最好或最差?记分板对此加以记录鼓励各国之间竞争,促使成员国朝着性别平等方向努力。”弗朗西斯·贝蒂欧说,记分板在网上公开,可被获取,各国可以看看自己取得多少进展。比如,英国、德国在儿童看护方面记录非常不好。通过记分板竞争方式,这两个国家都投入了更多资金。
国别报告,另一种监督方式
欧盟成员国政府要起草国家发展计划。国家发展计划是展现国家政策和实现欧洲2020年目标的措施。欧洲委员会就国家计划是否符合欧洲战略来分析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出版一系列国别报告,并发行国别建议。
据了解,针对意大利妇女就业率低的问题,欧盟在国别报告中指出,意大利应提供更多资金促进就业率。今年,英国曾收到关于育儿假的国别建议,意大利收到过关于工作生活平衡的建议。
“记分板和国别报告都是软的方式,实际上并不完美。” 弗朗西斯·贝蒂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