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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艳丽 郝蕾 符樱 想包点儿饺子,很多消费者都习惯到超市买现成肉馅儿。不过,也有大爷大妈们不放心。“不知道是啥样的肉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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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就超市生鲜食品包装管理规范征求意见

成品肉馅可能被禁售

2015/12/9

■ 黄艳丽 郝蕾 符樱

想包点儿饺子,很多消费者都习惯到超市买现成肉馅儿。不过,也有大爷大妈们不放心。“不知道是啥样的肉绞的,还是买块儿肉当面绞放心。有的超市只卖现成肉馅不给现绞,只能是自己买整块肉回家剁。”家住长春市万福街附近的王女士说。

针对王女士的担心,将有新规范出台。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

现状

生鲜食品价签上的信息比较简单

近日,在西安友谊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肉食品冰柜前,销售人员介绍,同样是猪腿肉,肉馅的价格为每斤15元左右,而生肉的价格则为每斤23元左右。销售人员解释,肉馅使用的肉肯定不如生肉新鲜,价格自然也就便宜一点。一般直接购买肉馅的顾客少,多数人都是买好生肉再现场加工成肉馅。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肉馅,几家大型超市都还供应加工好、用保鲜膜包装好的肉丝、肉块,甚至搭配好配菜和调料。这些产品的保鲜膜上都只标注了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并无屠宰日期和厂址等信息。

在武汉一家大型超市,记者注意到,如果仅看外观,很难分辨肉馅选用原料肉的部位和质量。“买肉馅包包子、做丸子很方便,如果能现场买了肉让超市帮忙加工,更放心。”正在挑肉馅的程婆婆说,那样就不怕买到边角料加工的肉馅了。但也有顾客担心,如果只买几两肉,量小了,超市可能会不愿现场帮忙加工。

从超市购买的生鲜食品,价签上往往只有单价、净含量和售价,即便有些有日期标注,基本上也都是“售出日期”,而非产品真正的“出生日期”。在长春市南湖大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挑选了几样水果和蔬菜,用超市的保鲜袋封装打价,价签上的信息同样是比较简单。值得注意的是,一款水果的价签上虽然标注了“售出日期”,而“保质期”则是“请见外包装”这样的无效信息。记者还注意到,店内在售的水果、蔬菜及鲜肉,公示出来较为醒目的就是每个单品的价格,而称重后打出的价签,同样只有品名、单价、重量、售价、售出时间等比较简单的信息。

新规

——生鲜食品须有包装

按“意见稿”,在具体的包装方面,要求对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应当符合生鲜食品在运输、储存、陈列和销售等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防止生鲜食品遭受机械损伤,腐败变质和二次污染。包装材料和使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生鲜食品的要求不得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非食用的物质。

“我们现在落实限塑令,提倡消费者自带包装袋,现在不管是来买肉还是买蔬菜、水果,都是称重后打出价签就装到消费者自备的袋子里了。”长春本地一生鲜超市的经营者表示,现在很多消费者多是自己拿着塑料袋或者无纺布袋来买菜买肉,对于生鲜食品要进行包装,而且对包装材料还有特别要求这点,不知道是不是跟目前这种做法有冲突。

——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在标签标注方面,“意见稿”中规定,超市经营者应在已经自设包装的生鲜食品的包装物上进行标签标注,或在包装物上加贴标签标识,标注内容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或供货者已经标明保质期或者贮藏条件的,或超市自行设定了保质期的,应当同时标注。果蔬、水产品供货者无法提供生产日期的,可以不进行标注。超市设定保质期的应当标注贮存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现在很多生鲜食品只标“包装日期”而无“生产日期”的做法,“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生鲜食品包装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换,标签标注内容不得伪造、涂改、遮挡、篡改,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意见稿”还规定:生鲜食品的生产日期需根据供货者提供的情况分类标注。畜禽肉类应标注为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真实、清晰、显著,鼓励超市应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生鲜食品标签对生鲜食品全环节追溯信息的全覆盖。

经营者

信息不对称,落实有难度

“‘意见稿’中有一些规定是比较容易实现的,比如对于加工肉馅方面的要求,可能只涉及销售和购买习惯的变化,难度不大。另外,像散装食品销售这块,我们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现行规定,也是这么做的,即便有些信息没有全部体现在消费者拿到商品后的那个‘称签’上,但在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上都会有比较详尽的标注。”长春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西安市含光路的几家水果超市,写着赣南柑橘、洛川苹果的各种水果,到底出自哪里,何时采摘时,销售人员都给不出准确的回答,更没有标签标注。至于要标注屠宰日期、屠宰场地址这些详细信息,几家超市工作人员说,这就比较麻烦了,这些必须由上一级供货商准确地提供给超市,销售人员才能标注得出来。

对于“意见稿”中的一些新提法、新规范,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照此公布实施的话,落实起来将有一定难度。“比如,果蔬生产日期要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者出厂日期,这么规范,初衷是好的,要实现食品的可追溯,但是,我们作为超市经营者来说,也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即便是从大的果蔬批发市场、水产市场采购来的商品,对方顶多是给我提供一个大致的产地信息,太具体的也提供不了。”长春某超市经营者觉得,要保障可追溯,要对源头、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仅对超市方提出这方面的要求,落实起来难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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