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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记者 茹希佳 日前,江苏省妇联、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江苏省关于加强新时期家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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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家庭建设工作的意见》 确立家庭建设总目标——

家风正、家教好、家庭幸福指数高

2015/10/28

□ 中国妇女报记者 茹希佳

日前,江苏省妇联、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江苏省关于加强新时期家庭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为关乎家庭建设方方面面的行动指南。

确定江苏省家庭建设总目标

《意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江苏省家庭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其中确立了新时期江苏家庭建设的总目标:“家风正、家教好、家庭幸福指数高”。

“家风正”就是要充分发挥家庭在弘扬美德、传承文明、促进民生幸福和社会和谐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工作与时俱进、深入人心。

“家教好”就是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帮助广大家庭树立正确的家教理念,创造良好的家教环境,争做学习型家庭,不断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家教能力,积极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少年儿童。

“家庭幸福指数高”就是充分尊重家庭主体地位,及时呼应家庭的多样化服务需求,着力解决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家庭功能,改善家庭关系,增进家庭福祉。

将家庭文明列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目标

《意见》指出,从源头上提升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将家庭文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加家庭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在测评体系中的指标数量及所占权重。

《意见》强调,要从制度设置上保障对家庭文明建设的投入,通过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反馈制度,促进家庭道德文明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同步提升。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意见》中首次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要继续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教育中的牵头指导作用,在现有的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的基础上,补充健全自上而下、多元合作的阵地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

《意见》中提出,确保每个服务机构承担不同的指导任务,在职能、目标、形式、内容和资源等方面取长补短、各尽其责。加大对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家庭教育发展的财政支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社会化工作格局,在全省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家庭教育社区辅导点,教育和引导家长养成学习习惯、提升自身素质、更新家教观念、掌握科学的家教方法,切实提升广大城乡家庭的家教意识和能力。

依托社区广泛开展家庭综合服务

如何将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和家庭的需求相对接,把志愿服务和购买服务相结合?针对这个问题,《意见》中指出,未来将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平台,开展家庭综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根据区域内家庭实际需求,科学设置社工服务项目,及时提供专业、便利的家庭公共服务。发动各类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各项家庭公共服务项目,通过牵头帮助建、引导助推建、孵化培育建、跨界联合建等多种方式,培育专业的家庭社工组织。

同时,《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家庭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保障家庭建设事业经费,与推进全民法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步部署,与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步落实。其中,文明办要积极组织发动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力量共同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妇联组织、教育部门要牵头协调、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由妇联、教育部门共同推进0~3岁儿童早期教育逐步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充分发挥好城乡社区在组织、凝聚、服务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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